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

发布时间:2020-01-13 19:09:02   来源: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   作者:   次浏览
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经安全性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,现将当归、山柰、西红花、草果、姜黄、荜茇等6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,仅作为香辛料和调味品使用。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作为食品生产经营时,其标签、说明书、广告、宣传信息等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内容,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

国家卫生健康委 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

2019年11月25日

附件:

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


备注:列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的物质,作为食品生产经营,应当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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